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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三種情況:
(1)當跳音的力度不特别大的時候;
(2)當斷奏的雙音、和弦的力度不是特别大的時候,
(3)當震音(兩個有時多于兩音符的快速交替)的音程較大時。
這三類音符的彈奏,都以手腕的動作為主。即手指穩定,幾乎不動,小臂服從(配合)手腕。
下面三種情況:
(1)音符連續進行中手位的左右移動,典型的如彈奏音階、琶音類;
(2)當樂句、分句之間的“氣口即(即句句之間的時間距離)很小、較小時;
(3)手位在較近的距離、較快的速度的空中移動(較遠、較慢時,主要由小臂帶動).
這三種情況,鋼琴彈奏動作雖然不以手腕為主,但手腕卻要有意識地主動動作.第一種情況是在一個接 近水平(有幅度很小的起伏)的平面上,或左或右或快或慢或大或小的移動.第二種情況是腕關節(而不是 小臂)輕松地向上(幅度不大,因為“氣口”小)提起手部收束前一句,再落下,開始後一句。第三種情 況是手腕帶動手部、小臂的移動。
無論向左、向右、向上、向下,都要保持高度的自如感,不能有任何障礙感。(本文由斯坦博爵鋼琴鋼琴廠家提供)